根据《学院管理办法》精神,为佛教长远发展培养爱国爱教、德才兼备、信仰虔诚、持律弘法、学修精进,和谐善缘、弘法利生的优秀僧才,大力表彰在学修中表现突出的学僧,形成严谨学风和纯正道风,扩大会稽山佛学高等研究院在全国的影响,我院决定设立“优秀学僧奖”,从2023年起开展评选活动 ,以后每年评选一次。
一、奖励证书、奖励金额及名额
“优秀学僧奖”奖励名额发给奖励证书、奖金。
二、参评对象
会稽山佛学高等研究院学生。
三、参评条件
1、爱国爱教,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,有为佛教事业矢志献身的崇高志向。
2、正知、正见、正行,积极传播佛教文化。
3、遵纪守法,严守学院、寺院的一切规章制度。出勤率高。
4、遵守社会公德,尊师重道,发扬“六和精神”,关心常住,团结同学。
5、参加学院活动、集体劳动和礼佛参学等实践活动,表现好者。
6、具有一定的佛学研究能力、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,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,或在省级佛教、宗教刊物上发表有文章者。
7、在各级统战、宗教、佛协组织的活动中获得奖励者。
四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评选程序遵循自下而上和择优评定的原则,班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考核提名。教务处通过全面衡量学僧的各方面表现筛选择优推荐。学院综合审定确定获奖人选。